安岳各级工会自开展“农民工百日维权集中行动”以来,短短20天,县、乡、村三级工会干部亲赴农民工权益受侵犯事发地,处理农民工被伤害致死致伤、因工、非因工致伤致残案件9起,各种经济赔偿达77万元。
县总工会根据各乡镇工会、村工会上报《安岳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情况调查表》中所列农民工权益受侵性质,分类整理,本着紧急案件、易处案件、历史积案先行,疑难案件、事由不清案件后行的原则,采取集中维权资源,组织联合工作组维权;授权委托维权;指派乡镇工会、村工会干部维权;与异地工会组织联动维权等多种方式开展行动。7月8日,县总工会接到该县农民工荣小林等4人在浙江嘉兴被伤害致死致伤的情况报告,即与县委办、县公局、县就业局、县司法局取得联系,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长王洪斌立即作出批示,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浙江嘉兴处理农民工受伤害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月9日下午,由县就业局局长王顺礼为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游健、县公安局法制科长周晋川、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安岳办事处副主任文百龙等同志组成的工作组,赴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理我县农民工荣小林、周德富、荣小春、荣本明等4人被伤害致死致伤案件。工作组先后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市总工会、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所到之处,都提出了工作组的主张:第一,依法从快严惩犯罪嫌疑人;第二,预付荣小林死亡赔偿等费用;第三,重、轻伤民工的医疗必须得到保障。经过数次艰难的谈判,终于达成协议。宝兴公司、杭州建工第八项目部共同预付死者荣小林丧葬等费用10万元,支付受伤住院治疗费5.8万元。至此,我县农民工荣小林等4人在浙江嘉兴被伤害致死致伤的民事赔偿及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外,县总工会干部到事发地处理重庆汽配厂某分厂农民工因工死亡案,获赔19万元;护建乡农民工在内江市市中区某砖厂打工因工致残案,获赔2万元;岳新乡农民工在某企业因工受伤案,获赔1.5万元;石桥铺镇农民工被王某雇请做装修工受轻伤,获赔1万元。永顺镇工会主席赴浙江临安为因工致残农民工先行获赔8万元。永清镇工会主席赴彭州为农民工女儿煤气中毒死亡案获赔15.5万元。瑞云乡园门村工会主席赴陕西安康为因工死亡农民工获赔7万元。岳阳镇水观村工会主席赴成都锦江区为因工致伤农民工先行获赔8万元。
|